苄嘧磺隆PD20131278
- 登记证号
- PD20131278
- 农药名称
- 苄嘧磺隆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开封大地农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6-4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移栽水稻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20-30克/亩 | 药土法 |
水稻移栽后5-7天用药,混细潮土20公斤均匀撒施。
本品属磺酰尿类除草剂,防除水稻田一年生阔叶杂草,是一种除草活性较高的药剂。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施药后与后茬作物的安全间隔期为80天以上。(依据《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2、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3、本品对鱼类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清洗喷药器或弃置废料时,切忌污染水源。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以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药液溅到皮肤上或眼睛里,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若不慎误服本药剂,请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贮存于通风、干燥、阴凉处,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化肥及饲料混放混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