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醇·异菌脲PD20131273
- 登记证号
- PD20131273
- 农药名称
- 戊醇·异菌脲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星牌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6-4
- 批准日期
- 2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异菌脲12%
戊唑醇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苹果树 | 斑点落叶病 | 1300-1900倍液 | 喷雾 |
1、在苹果树斑点落叶病发病初期进行施药,视天气情况和病害发生程度,隔10天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3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在苹果上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为28天。
本品为三唑类农药和二甲酰亚胺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保护和治疗作用,并有较强的内吸性。通过抑制病原菌体内麦角甾醇的生物合成而杀死病菌,也可抑制病菌孢子萌发及菌丝生长,用于防治苹果树斑点落叶病。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瓶子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4]避免与强酸强碱性农药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产生抗性;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7]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施药过程中注意对天敌等有益生物的保护。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中,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催吐、洗胃,携标签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3、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4、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防止倒置,注意防雨防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