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二氯PD20131270
- 登记证号
- PD20131270
- 农药名称
- 苄·二氯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颗粒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3%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中迅农科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6-4
- 批准日期
- 0.3%
- 备注
- 药肥混剂。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0.033%
二氯喹啉酸0.267%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田(直播) | 一年生杂草 | 10000-15000克/亩 | 撒施 |
1.水稻播种后20-25天(或水稻处于2叶一芯期)直接均匀撒施,施药时应有2-3厘米水层并保持5-7天,水层不能淹没苗心。 2.避免水稻2叶1芯期之前施药,撒施要周到、均匀,施药后5-7天不可排水。
本品是一款用于水稻直播田的除草药肥颗粒剂,用于防除一年生杂草,如稗草,鸭舌草,节节菜,陌上菜,异型莎草等。
1.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施药后田水不可用于浇灌邻田敏感的阔叶作物。 2.严格按规定的用药量施药,不得任意增加用药量,均匀撒施。 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件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对蜜蜂有毒,开花作物花期禁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清洗至少15分钟,若仍有不适,就医。如不慎中毒,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本品为药肥混剂,所含肥料有:尿素,氯化铵等,本品含总养分(N+P2O5+K2O)及中微量元素质量分数大于等于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