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WP20130117
- 登记证号
- WP20130117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州超威日用化学用品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6-3
- 批准日期
- 1%
- 备注
- 质量浓度8.05克/升。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氟醚菊酯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室内 | 蚊 | / | 电热加温 |
拧开电热蚊香液的瓶盖,将蚊香液瓶向右旋紧于电热液体蚊香器内;接通电源(220V),打开开关即可;蚊香液用尽,请关闭电源后,更换一瓶新的蚊香液。若想取得最佳效果,请配套使用超威牌电热蚊香液加热器;于睡前半小时使用,效果更佳。适用于15平方米以下房间,保持蚊香液瓶竖直向上;使用时请将加热置于上风处,离人体2米为宜。
本品含氯氟醚菊酯,有效驱蚊;特选优质芯棒,不易堵塞;40毫升装电热蚊香液可持续使用360小时,35毫升装电热蚊香液可持续使用288小时,30毫升装电热蚊香液可持续使用240小时,25毫升装电热蚊香液可持续使用208小时,20毫升装电热蚊香液可持续使用160小时,15毫升装电热蚊香液可持续使用120小时,无需每天添加或更换。
请按“使用方法”的提示使用,在使用和储放本品时,请保持竖立向上放置,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勿用手触摸芯棒,以免药效发挥不稳定;若在很小的房间里使用,请注意适当通风;对鱼、蚕有毒,勿在蚕房及其附近使用;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如眼睛或皮肤接触药液,请即用清水冲洗;如误饮,请即饮大量清水并及时就诊。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勿让阳光直接照射;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商品同贮同运;置于儿童和宠物接触不到的地方。
质量浓度8.05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