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嘧·丙草胺PD20131264
- 登记证号
- PD20131264
- 农药名称
- 苄嘧·丙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颗粒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3%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中迅农科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6-3
- 批准日期
- 0.3%
- 备注
- 药肥混剂。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0.033%
丙草胺0.267%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田(直播) | 一年生杂草 | 10000-15000克/亩 | 撒施 |
于水稻播种前直接撒施,或与基肥(或底肥)一起混用,均匀撒施。
本品是一款用于直播水稻田的除草药肥颗粒剂,用于防除一年生杂草,如稗草,鸭舌草,节节菜,陌上菜,异型莎草等。
1.靶田后作基肥使用,基肥不足或田块偏瘦时,建议添加适量肥料一起施用,不推荐增加本品用量。每季最多使用1次。 2.水稻直播田稻谷必须催芽至长根才能播种,稻田要求平整,播种后畦面不能积水,田沟内保持浅水5-7天,待秧苗二叶一心后灌水,但田水不能淹没苗心。 3.施药后不可排水,田水不能浇灌敏感的作物。 4.沙质土水田使用本品,应施足碳胺、磷肥及有机肥做底肥。 5.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后的田水不得排入池塘等水域,施药器械不得在池塘等水域中清洗,避免污染水源。对水蚤、藻类毒性高,施药时注意对该类生物的影响。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清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如不慎中毒,立即携标签送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本品为药肥混剂,所含肥料有:尿素、氯化铵等,本品含总养分(N+P2O5+K2O)及中微量元素质量分数大于等于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