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PD20131262
- 登记证号
- PD20131262
- 农药名称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8%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博嘉农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6-3
- 批准日期
- 8%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9.1%。 2023年8月21日,增加豇豆蓟马。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大白菜 | 甜菜夜蛾 | 2-3克/亩 | 喷雾 |
| 豇豆 | 蓟马 | 2.5-4.5克/亩 | 喷雾 |
1.本品在甜菜夜蛾1—2龄幼虫期施药,亩用水量30—60公斤,施药时必须做到植株叶片正反面着药均匀。本品在大白菜上的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2次。2.豇豆蓟马在发生初期喷雾施药1次,亩用水量50—60公斤,安全间隔期7天。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请勿施药。
本品毒性低、残效期较长,其作用机理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兼具触杀作用。用于防治大白菜甜菜夜蛾、豇豆蓟马。
1.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2.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应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建议与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有刺激性,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对眼睛的防护。避免将药剂溅入眼中或吸入药雾;避免药剂接触皮肤,以免经皮肤吸收中毒。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1.本品需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2.本品应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混放。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