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草隆PD20131223
- 登记证号
- PD20131223
- 农药名称
- 敌草隆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8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5-27
- 批准日期
- 8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敌草隆8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蔗田 | 一年生杂草 | 100-150克/亩 | 土壤喷雾 |
1.防治一年生杂草,每亩按推荐剂量加清水60升均匀对杂草定向喷雾。 2.在甘蔗出苗前或蔗苗长3-5厘米时喷于土表效果最佳。 3.施药后4小时内如遇下雨,须酌情补喷本药剂。 4.严格按照推荐剂量使用,每季只能使用一次,最迟用药时间为4月底。
敌草隆为内吸性脲类除草剂,具有一定的触杀性能。本品为白色颗粒状固体,用于甘蔗田杂草。
1.本品为内吸性除草剂,禁止用于麦田。在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作物茎叶上,产生药害,需要对杂草作定向喷雾处理。 2.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 3.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1.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 2.施药时若溅到眼睛或皮肤,立即用清水或肥皂水冲洗。 3.误服,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4.尚无特效解毒剂。及时带标签就医。对症治疗。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密封贮存。应与酸类、碱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2.远离儿童、火源,并加锁保存。本品易燃,应注意防火。 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时贮存和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