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霉素PD20131219
- 登记证号
- PD20131219
- 农药名称
- 井冈霉素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溶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8%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省桐庐汇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5-27
- 批准日期
- 28%
- 备注
- 2024年9月29日,增加烟草靶斑病。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井冈霉素A2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曲病 | 30-40克/亩 | 喷雾 |
| 水稻 | 纹枯病 | 14-17克/亩 | 喷雾 |
| 烟草 | 靶斑病 | 18-23克/亩 | 喷雾 |
1.防治水稻纹枯病,在发病初期或病情上升期用药;防治水稻稻曲病在破口期前开始用药,每亩兑水30—60公斤稀释均匀喷雾。施药后保持田间水层3—6厘米。间隔7—10天用药1次,可连续施药2—3次。2.防治烟草靶斑病,在烟草靶斑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药,可用药2次,施药间隔7天左右,每亩兑水45—50公斤。3.在水稻上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14天,在烟草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14天。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用药。
本品为微生物农药,具有内吸性,植物病菌菌丝接触到井冈霉素后,能被菌体细胞吸收并在菌体内传导,干扰和抑制菌体细胞正常生长发育 , 起到治疗作用。
1.不能与碱性物质相混用。2.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4.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作他用。6.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如有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如有误服,应遵医对症治疗。不慎吸入,立即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