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氯·毒死蜱PD20131214
- 登记证号
- PD20131214
- 农药名称
- 高氯·毒死蜱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4.5%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5-27
- 批准日期
- 44.5%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41.5%
高效氯氰菊酯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铃虫 | 70-80克/亩 | 喷雾 |
1、在棉铃虫卵孵盛期或低龄幼虫发生期进行喷雾施药,喷雾应均匀周到,视虫害发生情况,每隔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次; 2、施药最佳时间为晴天的下午近傍晚,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对黄瓜幼苗、莴苣及烟草敏感,施药时避免药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4、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允许进入的间隔时间为24小时。 在棉花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
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杀死棉花棉铃虫幼虫,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瓶子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4]应避免与强碱性农药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5]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产生抗性;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8]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和鸟类等有毒,养蜂场所、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过程中应注意对鸟类、天敌等有益生物的保护; [9]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中毒症状:呕吐、抽搐、瞳孔缩小、惊厥、呼吸麻痹等; 急救措施: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原因,如确认是毒死蜱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3、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防止倒置,注意防雨防潮。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