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氯喹啉酸PD20131212
- 登记证号
- PD20131212
- 农药名称
- 二氯喹啉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江南绿岸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5-27
- 批准日期
- 50%
- 备注
- 2022年05月26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江南农化有限公司。2023年1月19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西日上化工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二氯喹啉酸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抛秧田 | 稗草等杂草 | 35-40克/亩 | 茎叶喷雾 |
1、水稻抛秧活棵后,稗草1-5叶期,均可茎叶喷雾,但以稗草2.5-3.5叶施用最好;稗草叶龄大时使用批准登记高剂量。 2、抛秧后10-20天,施药前一天排干水,施药1-2天后灌浅水,保持2-3厘米水层,施药后5天内不能排水、串水、以免降低药效。 3、胡萝卜、芹菜、香菜等伞形花科作物对该药相当敏感,施药时应注意。 4、下茬作物最好是水稻、玉米等耐药作物,药后8个月避免种植棉花、大豆等作物,严禁种植茄科、伞形花科、锦葵科、葫芦科、豆科、菊科、旋花科作物。 5、 每季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1次。
该药属喹啉羧酸类除草剂,是一种合成激素抑制剂。药剂能被萌发的种子、根、茎及叶部迅速吸收,并迅速向茎和顶端传导,使杂草中毒死亡,与生长素类物质的作用症状相似。对水稻生长安全。持效期25天左右。可以有效地防治稗草等杂草。
1、施过药的田水不能用来浇灌蔬菜。 2、不同品种对药剂的敏感性差异不大,尽可能避免在高温下施药,严禁过量、重喷。 3、在我国北方用药时,剂量应略有增加,以保证理想的除草效果。 4、施用时应戴防护镜、面具和手套,穿防护服等;并禁止饮食和吸烟;施药后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6、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1、对眼、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 2、目前尚无解毒药,不慎误服,可采取吐根糖浆催吐,呕吐后服活性炭,还可在炭泥中加 山梨醇导泻。 3、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场所,并加锁。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种子等共同存放。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防雨的仓库中。运输前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