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基硫菌灵PD20131162
- 登记证号
- PD20131162
- 农药名称
- 甲基硫菌灵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0%
- 登记证持有人
- 中农立华(天津)农用化学品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5-26
- 批准日期
- 7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基硫菌灵7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纹枯病 | 124-143克/亩 | 喷雾 |
| 苹果树 | 轮纹病 | 700-1000倍液 | 喷雾 |
| 西瓜 | 炭疽病 | 40-50克/亩 | 喷雾 |
1.每次施药间隔为7-10天,于发病初期或之前开始用药。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西瓜作物上,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4次;在水稻作物上,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在苹果树上,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本品为内吸杀菌剂,属苯并咪唑类杀菌剂,对作物的病害有预防、治疗作用。本品对西瓜炭疽病,苹果树轮纹病,水稻纹枯病有较好效果。
1、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2、安全措施:使用此农药时切勿吸烟或饮食。 3、拌药时的安全守则:配戴护面罩(至少配戴眼镜),戴橡胶手套。4、喷药时的安全守则:当使用喷雾器时,应配戴面罩,覆盖口鼻。 5、喷药后的安全守则:施药后应洗澡。更换及清洗工作服;空容器应土埋或烧毁,切勿再用;切勿将本品或其空容器弃于水田、沼泽、河流、湖泊等水体中。 6、为避免真菌耐药力和抗性的增长,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杀菌剂交替使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1、眼睛溅药: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将眼睑翻开并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治疗。 2、一旦误服,饮大量水催吐,保持安静,并立即携此标签去医院治疗。 3、医疗措施:进行洗胃,防止胃物进入病人呼吸道,再按病症治疗。 4、解毒剂:暂无特效解毒剂。
1、本药剂请密封后储存于避光、阴凉、紧闭处。远离热源或火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