腈菌·咪鲜胺PD20131161
- 登记证号
- PD20131161
- 农药名称
- 腈菌·咪鲜胺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2.5%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巴菲特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5-26
- 批准日期
- 12.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腈菌唑2.5%
咪鲜胺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香蕉 | 叶斑病 | 600-8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应于发病初期使用,应喷雾均匀。 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他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三唑类杀菌剂与咪唑类杀菌剂的混剂,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而起作用。具有保护、治疗和内吸传导作用,用于香蕉叶斑病的防治。
1、本品在香蕉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2、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域禁用。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域禁用。 3、本品不可和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4、施药时应穿戴防护衣服、手套、眼罩、口罩等防护用具,避免直接吸入粉滴,严禁饮食和吸烟。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一般只对皮肤和眼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如误服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