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胺·灭草松PD20131160
- 登记证号
- PD20131160
- 农药名称
- 氟胺·灭草松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4.7%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济南科海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5-26
- 批准日期
- 44.7%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灭草松36%
氟磺胺草醚8.7%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 150-2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本品应于大豆出苗后2-3片复叶,阔叶杂草出齐2-4片叶均匀喷雾。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灭草松与氟磺胺草醚复配的大豆田后除草剂,具选择性和触杀性,用于防除大豆田一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1、大豆每个生长周期最多用药1次。 2、大豆田中套种敏感作物不能用此药。 3、喷药时应注意风向,防止飘移到邻近敏感作物上。 4、选择晴天施药效果更好,施药后8小时内应无雨。在极其干旱或水涝的田间不宜使用,以免发生药害。 5、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6、本品使用后的残剩药液及施药器械的洗涤用水切勿倒入湖、河、池塘中。用过的包装瓶应该妥善处理,不能做他用,也不能随意丢弃。 7、使用本品时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戴好口罩、手套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该产品对眼睛、皮肤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 若不慎将药液溅入眼睛或沾附到皮肤上,立即用清水冲洗;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误食,需饮入食盐水冲洗肠胃,使之呕吐,避免给患者服用含脂肪的物质(如牛奶、蓖麻油等)或酒等,可使用活性碳,并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