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草胺PD20080657
- 登记证号
- PD20080657
- 农药名称
- 乙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胜邦绿野化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5-26
- 批准日期
- 5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夏玉米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 | 120-150克/亩 | 土壤喷雾 |
| 花生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 | 120-150克/亩 | 土壤喷雾 |
夏玉米、花生播后苗前土壤喷雾。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可被植物幼芽吸收,单子叶植物通过芽鞘吸收,双子叶植物下胚轴吸收传导,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对马唐等禾本科杂草活性高,反枝苋敏感,对藜、马齿苋、龙葵等双子叶杂草有一定防效并抑制生长。
[1]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只能作土壤处理,不能作杂草茎叶处理。[2]遇高温或低温、高湿、有积水情况,施药时易产生药害。[3] 谷子、高粱、蔬菜等对该药敏感。[4]每季最多使用一次。安全间隔期为80天。[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完毕后应及时用清水和肥皂洗手洗脸等。[6]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运输时轻拿轻放,严禁倒置。
该药若进入眼睛,用大量清水清洗眼睛至少15分钟;接触皮肤,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不慎吸入,立即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勿催吐,应给予大量清水服用并送医院诊治。
本剂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