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3114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5-20 | 有效期至: | 2028-5-19 |
| 农药名称: | 阿维·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荣邦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4%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梨树 | 梨木虱 | 4000-5000倍液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1%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23%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31148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荣邦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阿维·毒死蜱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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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原药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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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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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1%
毒死蜱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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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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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梨木虱发生初盛期开始施药,喷药时枝条叶片和果实均需均匀着药,以叶片喷湿而不滴水为度。2.本品见光易分解,应在早晚使用。3.本品对烟草、瓜类苗期、莴苣、某些樱桃品种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作物开花期慎用。4.遇到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5.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1天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6.本品在梨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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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由阿维菌素和毒死蜱复配而成的杀虫剂。阿维菌素是一种广谱杀虫剂,对害虫、害螨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作物有渗透作用,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残效期较长。毒死蜱是一种有机磷类杀虫剂,其杀虫范围广,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两者复配能相互增效,防治梨树梨木虱有较好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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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鸟类保护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2.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不得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施用前后一周内不得使用敌稗,以免产生药害。4.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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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阿维菌素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本标签到医院就诊。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清醒者立即催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切勿给已经昏迷的患者灌喂任何东西或催吐;避免使用能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可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医生应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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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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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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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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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3-05-20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0-0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