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PD20131083
- 登记证号
- PD20131083
- 农药名称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嘉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5-19
- 批准日期
- 5%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5.7%。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菜青虫 | 2-3克/亩 | 喷雾 |
1、在甘蓝菜青虫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期开始施药,注意均匀喷雾。 2. 大风天或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夏季中午时间不要喷药
甲氨基阿维菌素可促进释放γ-氨基丁酸,抑制神经传导,最终使氯通道活化,害虫与药剂接触后即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2-4天后死亡。可用于防治甘蓝菜青虫。
1、本品在甘蓝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使用本品后的甘蓝至少应间隔7天才能收获。 2、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长袖衣、长裤、靴子,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3、本品对蜜蜂有毒,养蜂地区及蜜源作物花期禁用,对家蚕有毒,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赤眼蜂高风险,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水产养殖区、河溏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 6、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有刺激性,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对眼睛的防护。 中毒急救: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污染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 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