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草铵膦铵盐PD20230340
- 登记证号
- PD20230340
- 农药名称
- 精草铵膦铵盐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母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5.7%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南利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5-18
- 批准日期
- 45.7%
- 备注
- 质量浓度558克/升。精草铵膦铵盐50%,61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精草铵膦45.7%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本产品是属膦酸类除草剂。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1.搬运和装卸时,应严格穿戴防护手套、防护镜,穿防护服,以免药剂沾附人体皮肤。如有渗露,应及时处理。2.本品对眼睛有轻度刺激性,应避免药液接触眼睛。开启包装时,应戴好手套、口罩,穿好防护服,用完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做他用。严禁在操作过程中抽烟、喝水、吃东西,工作后要及时洗手、洗脸。3.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严禁污染鱼塘、水池及水源。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不慎误服:用清水将嘴清洗干净,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医生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眼睛溅入或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3.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4.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浓度558克/升。精草铵膦铵盐50%,610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