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虫苯甲酰胺PD20230336
- 登记证号
- PD20230336
- 农药名称
- 氯虫苯甲酰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利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5-18
- 批准日期
- 200克/升
- 备注
- 质量分数18.4%。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虫苯甲酰胺20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7-10毫升/亩 | 喷雾 |
稻纵卷叶螟卵孵高峰期至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1次,每亩兑水30—60公斤均匀茎叶喷雾。2.使用前请摇匀。遇大风或预计1小时之内下雨,请勿施药。3.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采收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氯虫苯甲酰胺属邻酰氨基苯甲酰胺类杀虫剂。通过与害虫肌肉细胞中的鱼尼丁受体结合,激活钙离子通道,引起细胞内钙库中的钙离子过渡释放,使肌肉细胞丧失收缩功能,从而使害虫迅速停止进食,表现出乏力、反胃和肌肉瘫痪直至死亡。
1.本品为28族杀虫剂,为避免抗性的产生,应与不同作用机理即非28族化合物轮换使用。2.本品不可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3.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的皮肤并更换衣物。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5.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6.施药地块及其周围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7.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并请医生诊治。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误食:严禁自行引吐,立即携带产品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分数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