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雷霉素盐酸盐PD20230321
- 登记证号
- PD20230321
- 农药名称
- 春雷霉素盐酸盐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6%
- 登记证持有人
- 南通施壮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5-18
- 批准日期
- 6%
- 备注
- 质量浓度62克/升。春雷霉素盐酸盐水合物6.8%,7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春雷霉素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烟草 | 野火病 | 45-55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防治烟草野火病应于烟草野火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药,可施药3次,间隔7—10天。每亩兑水量45—60公斤,注意喷雾均匀、周到。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烟草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本品属农用抗菌素类杀菌剂,具有较强的内吸渗透性,同时具有预防和治疗作用。其作用机理是干扰病原菌的氨基酸代谢的酯酶系统,破坏蛋白质的生物合成,抑制菌丝的生长和造成细胞颗粒化,使病原菌失去繁殖和侵染能力,从而达到杀死病原菌防治病害的目的。本品防治烟草野火病较好效果
1.严格按照施药量、施药次数及施药间隔进行施药,或在专业植保人员的指导下施药,不能随意增加施药量、施药次数或缩短施药间隔。2.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注意不要污染水源和水系,不要污染食物和饲料。4.使用过的施药器械,应清洗干净方可用于其它的农药。5.施用时注意安全防护,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鞋子等;施药中禁止饮食、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应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6.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7.孕妇、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本产品。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药液接触眼睛。使用本剂后,请及时更换衣服,如不慎进入眼睛,请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接触皮肤,立即用肥皂和清水清洗。如不慎误服,喝大量的水,并立即携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就诊。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浓度62克/升。春雷霉素盐酸盐水合物6.8%,70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