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虫·噻虫胺PD20230317
- 登记证号
- PD20230317
- 农药名称
- 氯虫·噻虫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颗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16%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科联生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5-18
- 批准日期
- 0.16%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虫胺0.12%
氯虫苯甲酰胺0.04%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蔗 | 蔗螟 | 9-15千克/亩 | 撒施 |
1.甘蔗种植时将试验药剂均匀施于垄沟内,并覆土;或培土时,在甘蔗基部开小沟,将试验药剂均匀施于沟内,并覆土。2.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之内有降雨,请勿使用。
本产品为氯虫苯甲酰胺和噻虫胺的混配制剂。氯虫苯甲酰胺属邻甲酰氨基苯甲酰胺类杀虫剂,可激活兰尼碱受体,释放平滑肌和横纹肌细胞内贮存的钙离子,引起肌肉调节衰弱,麻痹,直至最后害虫死亡;噻虫胺为烟碱乙酰胆碱受体拮抗体,影响昆虫中枢神经系统的突触,干扰昆虫神经系统刺激传导,引起神经通路的堵塞,从而导致昆虫麻痹,最终死亡。
1.本品为新烟碱类和双酰胺类杀虫混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用。2.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长衣、长裤、鞋等防护衣物;使用中禁止饮食和吸烟;使用后及时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皮肤暴露部位并更换衣物。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施药后应立即覆土。4.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具有刺激作用,严格按照标签推荐方法使用。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若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要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误食:严禁引吐,应先立即用清水漱口,再携带产品标签送医就诊。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