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虫苯甲酰胺PD20230314
- 登记证号
- PD20230314
- 农药名称
- 氯虫苯甲酰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南京华洲药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5-18
- 批准日期
- 200克/升
- 备注
- 质量分数18.5%。 2024年6月11日,增加水稻稻纵卷叶螟。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虫苯甲酰胺20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7-13毫升/亩 | 喷雾 |
| 甘蓝 | 小菜蛾 | 10-15毫升/亩 | 喷雾 |
1.在甘蓝、水稻上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施药1次。2.防治甘蓝小菜蛾,于小菜蛾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1次,用水量30—50公斤/亩;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于稻纵卷叶螟卵孵高峰期至低龄幼虫发生始盛期喷雾施药1次,用水量30—45公斤/亩,以喷湿喷透至药液即将滴落为宜。3.使用前将产品摇匀。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双酰胺类新型内吸杀虫剂,作用机理是激活害虫的鱼尼丁受体,释放细胞内储存的钙离子,引起肌肉调节衰弱、麻痹直至最后害虫死亡。胃毒为主,兼具触杀。本品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甘蓝小菜蛾。
1.避免与具有氧化性的物质接触或混用。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及其附近水体禁用。3.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4.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5.施药地块禁止放牧和畜禽进入;勿在安全间隔期内进行采收。6.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和使用此农药。7.泄漏处理:用吸收性物料如砂子、土或锯木屑盖住泄漏物,用扫帚清除。8.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护目镜等安全防护措施,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1.眼睛溅入,立即将眼睑翻开,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配戴隐形眼镜,先冲洗1—2分钟后再摘掉眼镜冲洗。还可向医生咨询。2.皮肤接触,用大量的水冲洗,尽可能用肥皂洗涤,立即脱去受污染的衣服、鞋子,用流动的水冲洗干净。3.发生吸入,如有不适可向医生咨询。4.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分数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