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维•氯虫苯PD20230288
- 登记证号
- PD20230288
- 农药名称
- 甲维•氯虫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1.6%
- 登记证持有人
- 佛山市高明区万邦生物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5-18
- 批准日期
- 11.6%
- 备注
- 质量浓度124克/升(氯虫苯甲酰胺96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28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3%,32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2.6%
氯虫苯甲酰胺9%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4—20毫升/亩 | 喷雾 |
1.应于水稻稻稻纵卷叶螟卵孵至低龄幼虫发生始盛期施药1次,兑水均匀喷雾,用水量40—60公斤/亩,以达到药液喷到叶面湿润不滴水为宜;使用本品后的水稻至少应间隔21天才能收获,每季最多使用1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可促进γ-氨基丁酸释放,抑制神经传导,最终激活氯离子通道,不具有内吸性,可通过叶膜渗入叶片组织,麻痹鳞翅目害虫,数小时后害虫停止进食;氯虫苯甲酰胺为鱼尼丁受体激活剂,使内部储存的钙流失,具有胃毒、触杀作用,使害虫嗜睡、肌肉麻痹,迅速停止取食,最后死亡。两者混配,可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1.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 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附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或随意丢弃。3.施用时注意安全防护,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鞋子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及时就医。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接触: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浓度124克/升(氯虫苯甲酰胺96克/升 ,甲氨基阿维菌素28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3.0%,32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