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菊·四氟醚WP20180099
- 登记证号
- WP20180099
- 农药名称
- 氯菊·四氟醚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5%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优嘉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5-16
- 批准日期
- 3.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菊酯3.0%
四氟醚菊酯0.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室外 | 蚊 | 0.03毫升/平方米 | 超低容量喷雾 |
| 室外 | 蚊 | 857毫克/平方米 | 热雾机喷雾 |
| 室外 | 蝇 | 0.03毫升/平方米 | 超低容量喷雾 |
| 室外 | 蝇 | 857毫克/平方米 | 热雾机喷雾 |
本品以水或煤油稀释20倍,采用热雾机喷雾施药;或按照推荐剂量稀释20倍进行超低容量喷雾。
本品是一种拟除虫菊酯类卫生杀虫剂,用于室外环境,能有效防治室外蚊、蝇卫生害虫。
1.使用前请细心参阅本标签或产品说明书。2.使用时应注意安全防护,施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鞋靴等。避免药雾吸入或接触人体。使用时不可吃东西和饮水,使用后及时洗手和洗脸及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本品对蜜蜂、鸟、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禁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4.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切勿向人体、食物使用。5.过敏者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6.严禁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水域清洗施药器具。7.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作他用。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立即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并请医生诊治。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再请医生诊治。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5.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2.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3.运输过程确保包装不泄漏、不倒塌、不损坏,防高温曝晒、防雨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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