啶氧菌酯PD20182239
- 登记证号
- PD20182239
- 农药名称
- 啶氧菌酯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2.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5-16
- 批准日期
- 22.5%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啶氧菌酯2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辣椒 | 炭疽病 | 28-33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作物发病前或发病初期使用,应喷雾均匀。 (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辣椒安全间隔期5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本品属甲氧基丙烯酸酯类杀菌剂,线粒体呼吸抑制剂。该产品为广谱性内吸杀菌剂,活性高。
1、本品不可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2、温室大棚环境复杂,该产品不建议在温室大棚使用。3、遵守一般农药使用规则。施药时要穿戴防护用具、手套,避免使药液溅到眼睛、皮肤和衣服上,避免口鼻吸入,施药后用肥皂洗手、洗脸。4、清洗喷雾器的废水和废弃的包装不可污染河流、井水、湖泊及其它开放性水源。使用后的空袋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5、喷施的药液应避免漂移至水生生物栖息地。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9、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无特殊解毒药剂。皮肤反复接触可能会有过敏症状1、不慎药液接触皮肤,尽快大量清水冲洗皮肤表面。2、不慎药液接触眼睛,尽快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3、吸入中毒者,立即将其移到空气新鲜处。4、不慎吞服药液,误食者先饮一杯加入活性炭的水或蛋清、牛奶,然后携标签将病人送往医院。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