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PD20181958
- 登记证号
- PD20181958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颗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5%
- 登记证持有人
- 济南天雨百禾植物营养技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5-16
- 批准日期
- 0.5%
- 备注
- 2023年11月6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汤普乐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0.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花生 | 蛴螬 | 30-36千克/亩 | 撒施 |
1、花生播种前,均匀撒施1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在花生上的安全间隔期至收获期,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4、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本品是一种用于花生的杀虫颗粒剂,施用后能有效防治花生蛴螬。
1.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2.本品不可与强酸碱性物质混用。3. 本品对鸟类、蜜蜂和家蚕毒性大,鸟类保护区禁用;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赤眼蜂放飞区禁用。4.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5.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6.本品对水蚤类和藻类有毒,施药时注意对该些类生物的影响。7.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如不慎接触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不慎误服,应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并携标签送医院治疗,可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剂量按中毒轻重而定)。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