唑醚·甲硫灵PD20181935
- 登记证号
- PD20181935
- 农药名称
- 唑醚·甲硫灵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海润作物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5-16
- 批准日期
- 5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唑醚菌酯10%
甲基硫菌灵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苹果树 | 轮纹病 | 1500-25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应适宜施药时期为苹果轮纹病发病初期,间隔7-15天施药1次,可连续用药2次,喷雾时应注意均匀、周到;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在苹果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28天。
本品为两种内吸性杀菌剂的混配制剂,通过作物内吸传导并再分配,能有效控制病原菌的重复侵染,药效较高,持效期较长,具有预防和治疗双重作用。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瓶子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 4.不能与铜制剂和强碱性农药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产生抗性;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7.本品对水生生物、家蚕毒性较高,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注意对天敌的保护。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觉不适,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