噻虫胺PD20181908
- 登记证号
- PD20181908
- 农药名称
- 噻虫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聚帮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5-16
- 批准日期
- 30%
- 备注
- 2022年08月08日,变更原持有人孟州云大高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虫胺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15-25毫升/亩 | 喷雾 |
1.于水稻稻飞虱低龄幼虫发生盛期兑水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该产品属于烟碱类杀虫剂,是一种活性高,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的广谱杀虫剂。
1.鸟类保护区禁用;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时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2.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禁止接触。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鱼或虾蟹套养的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体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 1.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2.吸入,将病人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并向医生咨询。 3.如误服,不要自行引吐,请立即携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