枯草芽孢杆菌PD20181893
- 登记证号
- PD20181893
- 农药名称
- 枯草芽孢杆菌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0亿芽孢/毫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德强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5-16
- 批准日期
- 200亿芽孢/毫升
- 备注
- 2022年04月24日,增加烟草根黑腐病。 2024年6月11日,增加烟草靶斑病。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枯草芽孢杆菌200亿芽孢/毫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瘟病 | 50-60毫升/亩 | 喷雾 |
| 烟草 | 根黑腐病 | 800-1000倍液 | 灌淋 |
| 烟草 | 赤星病 | 40-50毫升/亩 | 喷雾 |
| 烟草 | 靶斑病 | 40-50毫升/亩 | 喷雾 |
| 玉米 | 大斑病 | 70-80毫升/亩 | 喷雾 |
1.在水稻稻瘟病、烟草赤星病、烟草靶斑病、玉米大斑病发病前或初期兑水茎叶喷雾,推荐用水量40—60升/亩,喷药应均匀、周到。2.防治烟草根黑腐病,在根黑腐病发生前或发病初期,将药剂稀释后灌淋茎基部,每株用药液量100—200毫升。可连续用药2—3次,间隔7—10天1次。
枯草芽孢杆菌属于芽孢杆菌属细菌,可分泌抗菌物质抑制病原菌生长,并使菌丝发生断裂、解体并溶解病原菌细胞壁,使其穿孔、畸形等,以致病原菌失去扩展能力。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诊治,无特效解毒剂。
1.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的仓库,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混合储存、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