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小性迷向素PD20181863
- 登记证号
- PD20181863
- 农药名称
- 梨小性迷向素
- 农药类别
- 昆虫性信息素
- 剂型
- 缓释管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12毫克/条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宁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5-16
- 批准日期
- 112毫克/条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反-8-十二碳烯乙酸酯9毫克/条
顺-8-十二碳烯醇1毫克/条
顺-8-十二碳烯乙酸酯102毫克/条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桃树 | 梨小食心虫 | 40-50条/亩 | 悬挂于树高三分之二处 |
1.本品应在梨小食心虫越冬代出现之后立即施用(3月下旬至4月上旬)。 2.本品每季作物使用1次。 3. 本品应作为防治梨小食心虫的主要工具,在梨小食心虫虫害较重时,有必要根据虫情检测结果,在技术人员指导下配合其他化学杀虫剂来综合防治梨小食心虫。 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用药。
本品是以化学合成的梨小食心虫性信息素为原药加工而成的。其有效成份与自然界中梨小食心虫分泌的性信息素结构基本相同,通过缓慢释放的方式散发梨小食心虫性信息素,能有效的干扰梨小食心虫交配,从而达到防治梨小食心虫的虫害。
1. 使用本品最好选择面积较大的果园,面积越大防治效果越好。 2. 初次使用本品的果园,需注意果园的虫口密度,配合使用化学农药。 3. 使用时应戴防护镜、口罩、手套,穿防护服;施药中禁止饮食、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及时洗手、洗脸。 4. 包装物或废弃物应避免污染水体,建议用控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置。 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6. 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1. 若接触皮肤,用水与肥皂清洗污染处。 2. 若不慎入眼,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 。 3. 若误食,大量饮水,并携标签入医。
1.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避光处,并远离火源和热源。 2. 应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 长期不用时,应在低温(0~ 5℃ )冷藏。 4. 运输时,注意防雨、防高温,不得损坏包装。 5. 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