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铵盐PD20181799
- 登记证号
- PD20181799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铵盐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5.5%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5-16
- 批准日期
- 95.5%
- 备注
- 草甘膦铵盐含量:95.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铵盐95.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本品是一种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能通过作物绿色组织吸收,并向茎根部传导,将杂草杀死。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1、开启包装物时,请带好口罩及手套,小心开启桶盖,用后不要随处乱 放,集中处理或退回我公司。 2、生产操作时建议配戴防毒口罩、防护手套、防护服,工作现场禁止进 食和饮水;工作后,彻底清洗。 3、泄漏应急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周围设警告标志,建议应急处理人 员戴好口罩、护目镜,穿工作服,小心扫起本品,避免扬尘,装入备用袋 中,冲洗后的水应收集后科学处理,不得流入水源、灌溉用水;发生着火 ,用砂土灭火。 4、清洗加工器械等的污水不可污染地下水源、河塘等各种水域,避免对 环境中其它生物造成危害。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误吞本品,立即催 吐;若摄入量大,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 醇,严重者立即就医。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 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草甘膦铵盐含量: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