啶虫·毒死蜱PD20181762
- 登记证号
- PD20181762
- 农药名称
- 啶虫·毒死蜱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省蒲城美尔果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5-16
- 批准日期
- 4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啶虫脒5%
毒死蜱3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介壳虫 | 稀释2667-4000倍液 | 喷雾 |
| 柑橘树 | 木虱 | 稀释2667-32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应于柑橘树介壳虫若虫盛发初期、柑橘树木虱发生初期时开始施药。喷雾至叶背、叶面至湿润欲滴。并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操作。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安全间隔期:本品在柑橘树上的安全间隔期28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4.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本品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熏蒸和内吸传导性,不仅对成虫防治效果好,对卵和幼虫也有较好的杀灭活性,对柑橘树木虱、介壳虫有防治效果。
1.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2.为了避免害虫产生抗药性,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药剂轮用。3.本品对蜜蜂、鸟类、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4.在配制和施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等,严禁吸烟和饮食。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使用。6.药后应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手部、面部和其他裸露的身体部位以及药剂污染的衣物等。7.用药过后的空瓶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产品。
使用中或使用后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置空气疏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误吸,请立即携此标签就医,对症治疗。
密封保存于常温、干燥、通风安全处,远离热源或火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远离无关人员。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种子等同储同运,勿让家畜等动物接触。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