噻呋·己唑醇PD20181749
- 登记证号
- PD20181749
- 农药名称
- 噻呋·己唑醇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燕化永乐(乐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5-16
- 批准日期
- 4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己唑醇20%
噻呋酰胺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纹枯病 | 10-12.5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在发病初期或抽穗前20天施药,兑水搅拌均匀常规喷雾,注意喷雾均匀、周到,以确保防效。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推荐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本品是由具有预防和治疗双重功效的噻呋酰胺与具有保护和治疗功效的己唑醇复配而成,对防治水稻纹枯病具有良好的防治效果,在正常的使用技术下,对水稻生长无不良影响。
1、本品对蚕、鱼类等水生生物有中等毒性,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鸟类放飞区慎用。2、用药时应穿戴防护衣物、口罩、手套等,禁止吸烟、饮食;用药后彻底清洁沾有药液雾点的身体、衣物和喷雾器械,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不要污染水体,应避免药液及其废液流入各类水域。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
1、吸入:立即将中毒者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处理;严重者立即送医院治疗。 2、如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粘附皮肤后用肥皂水清洗。3、因疏忽或误服,不要引吐,勿给神志不清者喂食任何东西,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入医院急救,如进行洗胃,应防止呕吐物进入呼吸道,考虑使用活性炭和泻药,按病症状治疗,可谨慎实施胃排空。
在正常贮存条件下,将本品密封贮存于阴凉、干燥、避光、通风好之处,加锁放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的地方。远离火源或热源,不可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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