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虫脲PD20181739
- 登记证号
- PD20181739
- 农药名称
- 除虫脲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统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5-16
- 批准日期
- 40%
- 备注
- 2022年04月22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源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0日,增加杨树美国白蛾。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除虫脲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杨树 | 美国白蛾 | 3000-4000倍液 | 喷雾 |
| 石榴 | 桃蛀螟 | 3200-5320倍液 | 喷雾 |
| 荔枝树 | 蒂蛀虫 | 3000-40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于荔枝树蒂蛀虫产卵盛期至低龄幼虫发生时使用,于石榴桃蛀螟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期使用,于杨树美国白蛾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1次,施药时应做到喷雾均匀、细致、不漏喷。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荔枝树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在石榴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除虫脲为苯甲酸基苯基脲类杀虫剂,主要是胃毒和触杀作用。害虫接触药剂后,不能在蜕皮时形成新表皮,虫体畸形而死亡。对荔枝树蒂蛀虫、石榴桃蛀螟和杨树美国白蛾有效。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口罩、眼镜,避免吸入药液,避免药液接触皮肤和眼睛。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2.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3.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4.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发生。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
中毒症状:头痛、恶心、呕吐、抽搐、呼吸困难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到通风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救治,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密封储存于阴凉干燥处;远离热源或火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管;避免与食品、饮料、粮食和饲料等同储同运。在使用、运输和储藏中应遵守农药类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