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唑PD20181273
- 登记证号
- PD20181273
- 农药名称
- 三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邹平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5-16
- 批准日期
- 4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环唑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瘟病 | 40-50毫升/亩 | 喷雾 |
1.于稻瘟病发生前或者发病初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周到。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本品为内吸性杀菌剂,有效成分能迅速被水稻根、茎和叶吸收,并输送到植株各部位,对水稻稻瘟病有较好防治效果。
1.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4.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开启包装时注意用力不要过大,以免药液散溅。6.配药和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接触皮肤用肥皂水或清水洗净。误食,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