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3103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5-13 | 有效期至: | 2028-5-12 |
| 农药名称: | 噻嗪·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东莞市瑞德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2%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飞虱 | 40-5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噻嗪酮 | buprofezin | 14%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28%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31032 | ||||||||
| 登记证持有人: 东莞市瑞德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噻嗪·毒死蜱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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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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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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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嗪酮14%
毒死蜱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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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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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在稻飞虱低龄若虫盛发期使用,对水稻整株均匀喷雾,施药时田间保持5-7厘米的水层,施药后保持3-5天。在水稻生育中后期,成虫和若虫主要集中于植株中下部为害,应着重对中下部喷药。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允许进入的间隔时间为24小时。在水稻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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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毒死蜱和噻嗪酮复配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毒死蜱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噻嗪酮可抑制昆虫几丁质的合成、干扰昆虫新陈代谢,从而导致昆虫死忙。本品对水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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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4.本品对蜜蜂、鸟类、鱼类、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及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 5.应与其他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 6.白菜、萝卜、瓜类、苗期莴苣及烟草对本品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8.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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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 急救措施: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解毒药: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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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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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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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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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3-05-13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