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吡·苯磺隆PD20131023
- 登记证号
- PD20131023
- 农药名称
- 氯吡·苯磺隆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金尔农化研制开发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5-12
- 批准日期
- 20%
- 备注
- 2023年1月19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省青岛金尔农化研制开发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氟吡氧乙酸17.3%
苯磺隆2.7%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冬小麦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30-40克/亩 | 茎叶喷雾 |
1、本品应于阔叶杂草2-4叶期,兑水喷雾。2、喷洒时注意防止药剂飘移到敏感阔叶作物上。3、大风天气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请勿用药。4、本产品每季作物最多施用1次。
本品是由氯氟吡氧乙酸和苯磺隆两种有效成份复配而成的选择性苗后茎叶处理除草剂,兼具以上两种成份的优点,对冬小麦田中的繁缕、荠菜 、宝瓶草、麦家公、猪殃殃、卷茎蓼等一年生阔叶杂草有较好的防效。本品在规定使用技术条件下,对作物相对安全。
1、开启包装前请详细阅读本使用说明,严格按说明操作。2、本品在小麦上的安全间隔期为90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3、已间作或套种有阔叶作物的冬小麦田,禁用此品。4、施药时应避免与身体和皮肤接触,用药时应穿戴好手套及防护服;施药时应避免饮水、吸烟或进食。5、施药后应彻底清洗器械,深埋或焚毁包装物,用肥皂洗手和脸等。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若进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清洗15分钟再请医生对症治疗;接触皮肤,应迅速脱掉受污染的衣物,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皮肤再请医生治疗;误服时可洗胃或用吐根糖浆诱吐,呕吐停止后服用活性炭及山梨醇导泻。本品无专用解毒剂,应及时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1、本剂应拧紧瓶盖存放阴凉、干燥、通风、安全处,远离儿童、火源,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同贮同存。 2、本品堆放不得超过两米,以免因过重压坏包装导致泄露。 3、运输时轻拿轻放,严禁倒置。 4、本品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以免污染河流水源,也不可做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