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PD20131015
- 登记证号
- PD20131015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西奇星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5-12
- 批准日期
- 3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苹果树 | 绵蚜 | 1200-1500倍液 | 喷雾 |
1、建议在棉蚜盛发初期开始防治,药剂使用时应充分搅拌。喷雾时要注意喷洒均匀周到。注意对新梢、剪锯口、萌蘖、枝干等细致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对烟草、莴苣等作物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打到上述作物上。 4、本品在苹果树上使用安全间隔期21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5、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规定人畜允许进入的间隔时间为24小时。
本品系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可有效防治苹果树棉蚜。
1、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时避免对周围蜂群产生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天敌赤眼蜂放飞区禁用。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混合使用。 5、施药时应穿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7、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症状表现为全身不适,头痛、视力模糊、呕吐等。急救治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不适就医。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解毒剂为阿托品和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和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