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气雾剂WP20080071
- 登记证号
- WP20080071
- 农药名称
- 杀虫气雾剂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气雾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31%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阿斯化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5-11
- 批准日期
- 0.31%
- 备注
- 2022年03月25日,增加室内臭虫。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菊酯0.1%
右旋胺菊酯0.2%
炔丙菊酯0.0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蚂蚁 | / | 喷雾 |
| 卫生 | 蚊 | / | 喷雾 |
| 卫生 | 蜚蠊 | / | 喷雾 |
| 卫生 | 蝇 | / | 喷雾 |
| 卫生 | 螨 | / | 喷雾 |
| 卫生 | 跳蚤 | / | 喷雾 |
| 室内 | 臭虫 | / | 喷雾 |
1.用时按住喷头。驱杀蚊、蝇时,按房间面积向空间适量喷雾。驱杀蜚蠊(俗称蟑螂)、跳蚤、蚂蚁、螨、臭虫时,向其出没或栖息处适量喷雾。2.使用后人畜立即离开房间,关闭门窗,20分钟后打开门窗,充分通风后方可再次进入房间。
本品是驱杀蚂蚁、蚊、蝇、蜚蠊、跳蚤、螨、臭虫的卫生杀虫产品;产品中的右旋胺菊酯、炔丙菊酯、氯菊酯对蚂蚁、蚊蝇、蜚蠊、跳蚤、螨、臭虫分别有击倒和致死的功效。
1.请按指示使用,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2.使用后注意通风。勿倒置使用。用后洗手。勿向人体及食物喷雾。3.本品对鱼类、蜂和蚕毒性高,蚕室及其附近禁用。4.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5.本品属压力包装,切勿毁坏及焚烧,勿近火喷射,空罐勿投入火中。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仅用于室内。
1.大量吞服须就医治疗;不能催吐;过敏者禁用。2.接触部位皮肤可能会有刺痒、刺痛感觉,眼睛接触会有刺痛感觉。3.如溅到皮肤上可用清洁剂清洗,如溅入眼睛,可用大量清水清洗15分钟。4.不慎过量吸入,立即就医。
1.置于儿童及宠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2.产品的包装件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库房中;3.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同时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