啶虫脒PD20080611
- 登记证号
- PD20080611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溶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瑞喜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5-11
- 批准日期
- 20%
- 备注
- 2023年11月6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瑞星生物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啶虫脒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蚜虫 | 15038-200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应于柑橘树蚜虫盛发期施药,均匀喷雾。 2、于叶片正反面均匀喷雾,重点喷施作物心叶及幼嫩部位。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拟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及内吸渗透作用。有效成分直接作用于害虫的乙酰胆碱酯酶,干扰害虫的运动神经系统,使害虫异常兴奋,全身痉挛、抽搐、麻痹而死。对柑橘树蚜虫有较好的防效。
1、产品在柑橘树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 2、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事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皮肤污染:立即去除污染衣物,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水清洗。 2、药液溅入眼睛:以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间歇拉起上下眼皮用流动清水冲洗。 3、吸入:移至空气清新处,如出现呼吸困难或不适症状并持续,立即请医生诊治。 4、若误服中毒,无特效解毒剂,请立即携此标签将送医院对诊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