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喹禾灵PD20080603
- 登记证号
- PD20080603
- 农药名称
- 精喹禾灵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利民农化技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5-11
- 批准日期
- 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精喹禾灵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春大豆田 | 禾本科杂草 | 70-100毫升/亩 | 喷雾 |
.在田间大部分禾本科杂草2~4叶期,按亩需药量对水20~30升,进行茎叶喷雾。 ·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本品为春大豆田苗后选择性除草剂,可有效防除稗草、狗尾草、马唐、野黍、牛筋草、看麦娘等多种禾本科杂草。
·水稻、玉米、小麦等禾本科作物对本品敏感,施药时应注意避让。 ·气候干旱时,应加大用药量及用水量。当空气相对湿度小于65%时,可能会影响药效发挥。 ·施药后3小时遇雨可能会影响药效。 ·使用时,如遇高温(>25℃)、低温(<13℃)、干旱、大风天气,可能会影响药效发挥。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禁止在河流、池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域。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中,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送医院诊治。 ·如误服,饮大量清水催吐,保持安静,并送医院诊治。 ·无解毒剂,请对症治疗。
·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水源或热源。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勿与医药、食物、种子和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