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甲霜灵·咯菌腈PD20230273
- 登记证号
- PD20230273
- 农药名称
- 精甲霜灵·咯菌腈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种子处理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63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吉林省八达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5-7
- 批准日期
- 63克/升
- 备注
- 质量分数6%(精甲霜灵3.6%,咯菌腈2.4%)。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咯菌腈25克/升
精甲霜灵38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大豆 | 根腐病 | 300-4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水稻 | 恶苗病 | 300-4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水稻 | 烂秧病 | 300-4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1.用于处理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准。2.配制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3.本品在作物新品种上大面积应用时,必须先进行小范围的安全性试验。4.防治水稻恶苗病、烂秧病,种子包衣:应于水稻播种前种子包衣处理。按推荐用药量,用水稀释至1—2公斤,将药浆与种子按比例充分搅拌,直到药液均匀分布到种子表面,晾干后即可。5.防治大豆根腐病,种子包衣:按推荐用药量,用水稀释至500毫升,将药浆与种子按比例充分搅拌,直到药液均匀分布到种子表面,晾干后即可。
本品为两元复配杀菌剂。咯菌腈为苯基吡咯类触杀型杀菌剂,通过抑制葡萄糖磷酰化有关的转移来抑制菌丝体的生长,最终导致病菌的死亡,可防治镰刀菌引起的苗期病害。精甲霜灵属酰胺类内吸杀菌剂,透过种皮,随种子萌发和幼苗生长内吸传导到植株的各个部位,防治由低等真菌(如腐霉菌、疫霉菌)引起的土传和种传病害。该产品可防治水稻恶苗病、水稻烂秧病、大豆根腐病。
1.在种子处理过程中,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在饮水、进食和抽烟前,应先洗手、洗脸。2.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应避免药液接触眼睛。配药和种子处理应在通风处进行,操作人员应戴防渗手套和帽子,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等。3.种子处理结束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4.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5.播种后应立即覆土,严禁畜禽进入。6.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按标签推荐方法使用,无典型中毒症状。中毒急救: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5.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分数6%(精甲霜灵3.6%,咯菌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