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三氯吡PD20230241
- 登记证号
- PD20230241
- 农药名称
- 草甘·三氯吡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4%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利尔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5-7
- 批准日期
- 34%
- 备注
- 质量浓度425克/升(草甘膦375克/升,三氯吡氧乙酸50克/升)。三氯吡氧乙酸钾盐4.6%,57克/升;草甘膦钾盐36.8%,46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30%
三氯吡氧乙酸4%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125-225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在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茎叶均匀喷雾施药1次,推荐用水量为30—50公斤/亩。使用时需均匀全面喷雾,喷湿喷透。若杂草草龄较大或杂草密度较大时应适当增加用药量。
本品是一种内吸型非选择性茎叶除草剂。
1.本品应进行二次稀释后现配现用。施药过程中若遇大风、下雨、降雪等影响喷雾效果的情形时应停止施药,避免药液飘移到其他田块。若药后4小时内降雨,请重施。2.如需与其他助剂或药剂混用,请在当地农技人员指导下,先进行小面积试验确认有效性后,科学合理搭配使用。3.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避免药液接触眼睛。注意个人防护,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鞋子等。施药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4.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5.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6.避免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7.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未尽使用情形,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不慎误服:用清水将嘴清洗干净,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医生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眼睛溅入或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浓度425克/升(草甘膦375克/升,三氯吡氧乙酸50克/升)。三氯吡氧乙酸钾盐4.6%,57克/升;草甘膦钾盐36.8%,460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