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维·虱螨脲PD20230211
- 登记证号
- PD20230211
- 农药名称
- 甲维·虱螨脲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9%
- 登记证持有人
- 通化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5-7
- 批准日期
- 2.9%
- 备注
- 质量浓度29.5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9克/升,虱螨脲20.5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1%,10克/升。2025年3月6日,变更原持有人吉林省通化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0.9%
虱螨脲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杨树 | 美国白蛾 | 1500—3000倍液 | 喷雾 |
| 甘蓝 | 菜青虫 | 25—35毫升/亩 | 喷雾 |
1.于甘蓝菜青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发生始盛期施药,每亩兑水30—50公斤均匀喷雾。2.于杨树美国白蛾低龄幼虫始盛期均匀喷雾施药1次,注意喷雾均匀、周到。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在甘蓝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品是由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和虱螨脲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通过影响昆虫表皮的形成而达到杀虫目的,同时还能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影响害虫进食,最终死亡。
1.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3.施药地块及其周围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4.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5.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6.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佩戴口罩、护目镜、手套、帽子等安全防护用品,切勿在施药时抽烟或饮食等,施药后应及时清洗皮肤并更换衣服。7.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药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8.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中毒急救措施:1.吸入:将患者移至新鲜空气处,请医生诊治。2.眼接触:分开眼睑,用大量清水冲洗眼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立即用清水冲洗污染的皮肤至少20分钟,再用肥皂冲洗干净,将药物对皮肤的影响降到最低。4.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措施: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黄麻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浓度29.5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9克/升,虱螨脲20.5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1%,10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