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磺胺草醚PD20080544
- 登记证号
- PD20080544
- 农药名称
- 氟磺胺草醚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佳木斯黑龙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5-7
- 批准日期
- 2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磺胺草醚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60-100毫升/亩 | 喷雾 |
大豆1-3片复叶期,杂草2-4叶期施药,亩用药量兑水30公斤均匀喷雾。
本品是一种二苯醚类选择性除草剂,用于大豆田防除一年生阔叶杂草极为有效。苗前、苗后使用很快被叶部吸收,破坏杂草的光合作用,叶片黄化,迅速枯萎死亡。药液在土壤里被根部吸收也能发挥杀草作用,而大豆吸收药剂后能迅速降解。
1、每季节最多使用一次。 2、本剂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严格控制施药剂量。用药量不宜过大,否则会对后茬敏感作物如白菜、谷子、高粱、甜菜、玉米、小麦、亚麻等有不同程度药害。大豆田中套种敏感作物不能用此药。 3、施药后有时大豆叶片会出现铁锈色斑,新生叶无斑点生长正常。大豆田中套种敏感作物不能用此药。 4、单、双子叶杂草混生的豆地可与相应的除草剂混用。 5、喷药时应注意风向,防止飘移到邻近敏感作物上。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本品对皮肤有轻度刺激作用,对眼有中度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有误服中毒,应立即催吐,然后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保持在0℃以上,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