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铵盐PD20130990
- 登记证号
- PD20130990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铵盐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溶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8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东宝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5-6
- 批准日期
- 80%
- 备注
- 草甘膦铵盐含量:88.8%。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8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 | 85-170克/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1、 防除一年生杂草:每亩地用85克,兑水30~40升。 2、防除多年生杂草:每亩地用100~160克,兑水30~40升。3、若需除恶性杂草杂灌:建议使用登记批准高剂量。施药时期及方法:于杂草生长旺盛期将药液均匀喷施于杂草茎叶上。
本产品是一种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适用于非耕地防除一年生及多年生杂草。
(1)本剂须先溶于水。(2)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作物田。 (3)施药时须穿戴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防护用品;施药时不能吃东西、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裸露部位。 (4)施药后请立即清洗喷雾器,本品及废液切勿污染水源。使用后的包装物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他用。(5)施药后5天内不能放牧、割草、耕翻等。(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症状: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沾及皮肤或衣物,请以清水和肥皂清洗。溅入眼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误服,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本品应原包装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儿童、水源和火源存放,并加锁。勿与食品、饲料、饮料、粮食等同贮同运。
草甘膦铵盐含量: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