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唑醇PD20130979
- 登记证号
- PD20130979
- 农药名称
- 己唑醇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北农华绿色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5-1
- 批准日期
- 40%
- 备注
- 2023年6月21日,增加猕猴桃褐斑病。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己唑醇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纹枯病 | 10-13毫升/亩 | 喷雾 |
| 猕猴桃 | 褐斑病 | 6000-6500倍液 | 喷雾 |
1.于水稻纹枯病发病初期施药,均匀喷雾2—3次,间隔7—14天。推荐兑水量30—45公斤/亩。于猕猴桃褐斑病发病初期进行常规喷雾,视病害发生情况可用药2—4次,间隔10—14天。注意喷雾均匀、周到。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猕猴桃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4.在水稻上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30天。在猕猴桃上每季最多使用4次,安全间隔期14天。
本品是属三唑类杀菌剂,甾醇脱甲基化抑制剂,破坏和阻止病菌的细胞膜重要组成成分麦角甾醇的生物合成,导致细胞膜不能形成,使病菌死亡。具有内吸、保护和治疗活性。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地下水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用。4.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误食:误服者应立即用清水漱口,根据农药毒性、特性及摄入量确定是否进行催吐。吸入:吸入暴露者或在有限空间(密闭或半密闭环境内)接触农药者出现不适时,应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保持呼吸道通畅。眼睛溅入:眼睛受污染时,应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0分钟。皮肤沾附:皮肤污染者应用大量流水冲洗。冲洗时勿疏忽头发、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忌用热水,不强调用中和剂。条件允许时,可先用软毛巾轻拭除去附着的农药,再进行冲洗。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应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