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鲜·三环唑PD20130947
- 登记证号
- PD20130947
- 农药名称
- 咪鲜·三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万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5-1
- 批准日期
- 2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鲜胺5%
三环唑1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瘟病 | 45-65克/亩 | 喷雾 |
1.应严格按照登记的剂量施用,避免超过剂量施用,否则容易产生推迟出苗,影响发芽率等药害。2、避免高温条件下施用,否则容易产生药害。3、瓜类对本品,较敏感,使用时应避免飘移到临近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 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5、防治穗颈瘟,第一次用药必须在抽穗前。
本品是由于咪鲜胺与三环唑混配而成杀菌剂,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
1. 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 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戴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3. 本产品对蜜蜂有毒,施药期间应注意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作物花期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 4. 对水生生物有毒性。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应避免药液流入湖泊,河流或鱼塘中污染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6.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诊治。1.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5分钟。2. 误食:不要自行引吐,立即携标签去医院就诊,由医生决定是否引吐。3.皮肤沾附: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皮肤。4.误吸: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呼吸有困难时,可采取人工呼吸。5.无特殊解毒剂。请对症治辽。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热源或火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管。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