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嘧磺隆PD20130938
- 登记证号
- PD20130938
- 农药名称
- 吡嘧磺隆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5%
- 登记证持有人
- 黑龙江吉翔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5-1
- 批准日期
- 75%
- 备注
- 2022年04月22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天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嘧磺隆7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移栽水稻田 | 稗草、莎草及阔叶杂草 | 1.5-2.5克/亩 | 药土法 |
水稻插秧后5-7天,田间杂草萌动期,每亩用本品1.5-2.5克,用细土20-30千克拌匀,全田撒施。
本品是一种磺酰脲类选择性水田除草剂,有效成分可在水中迅速扩散,被杂草的根部吸收后传导到植株体内。其药效不受温度影响,药效持久, 一次性施用,能控制水稻生长期的多种杂草危害。
1、该药用量少,必须称量准确。 2、移栽田施药应保水5-7天,保持水层3-5厘米,才能取得理想的除草效果。 3、该药对晚稻品种相对敏感,应尽量避免在晚稻芽期使用。 4、在施药、排水时注意不让本品漂移到阔叶作物上。 5、每季最多使用一次。 6、施药时要注意防护,如戴口罩、防护帽等,施药结束后,要立即洗手及换衣。施药结束后,要立即用清水清洗并换衣。 7、施用过程中产生的残剩药剂和废旧包装物不能随意丢弃,应作统一处理,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不要污染鱼塘、河流等水体。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远离本药品。
中毒表现: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状态,携此标签就医。 治疗措施:1)目前无解毒剂,大量吞服时应立即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2)若药剂溅入眼中或皮肤上,应立即用清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 3)如果吸入中毒,要立即转移到清洁通风处。
1、运输时要避光照、避雨淋、避阳光直照。如果出现破包、洒漏现象要及时处理,以免污染环境。 2、储存运输时尽量避免与本品接触,并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其它商品一起贮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