啶虫脒PD20080525
- 登记证号
- PD20080525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绿丰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4-28
- 批准日期
- 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啶虫脒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蚜虫 | 4000-5000倍液 | 喷雾 |
建议于病害发生初期,采用常规喷雾法,均匀喷雾。
本品为吡啶类杀虫剂,有较强的触杀和渗透作用,持效期较长,对柑橘树蚜虫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本品虽属低毒,应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施药时穿戴防护用具,不得吸烟、饮水、进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脸及裸露皮肤; 2、配制药液是洗加入少量水搅拌成糊状,再稀释至所需要的浓度进行喷雾。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物质、铜制剂、汞制剂混用及先后紧接使用。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本品在柑橘树上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如眼睛和皮肤受污染,应及时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十五分钟,再请医生对症诊治。如误服,应立刻送医院对症治疗,洗胃,保持安静,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