啶虫脒PD20080524
- 登记证号
- PD20080524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韩农化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4-28
- 批准日期
- 5%
- 备注
- 2023年11月10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碧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啶虫脒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蚜虫 | 20-30克/亩 | 喷雾 |
1、在十字花科蔬菜蚜虫若虫发生盛期施药。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啶虫脒是烟碱类杀虫剂,其作用机理是干扰昆虫体内神经传导作用,通过与突触后膜上乙酰胆碱受体结合,抑制乙酰胆碱受体的活性。除了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之外,还具有较强的渗透作用,且显示较为速效的杀虫力,持效期较长。本品适用于十字花科蔬菜蚜虫的防治。
1、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5、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开花植物花期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 2、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中毒,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